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公司性质为国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为市政府财政局、保险公司、银行、开发区财政局、旅游汽车公司等。公司现有直升飞机5架,其中俄罗斯产米-8直升机三架,为海尔集团和春兰集团执管欧洲直升机公司产EC-135直升机各一架。公司自成立10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飞行事故或事故征侯,得到了中国民航总局、民航华东管理局的高度评价。公司现为民航总局认可的甲类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为:旅游、林业、农业、物探、航拍、公务、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目前担负的主要任务有国家林业局东北护林中心的西南护林中心的森林防火救火任务和执行海尔集团、春兰集团的公务飞行任务、山东半岛近海的海上搜救抢救、青岛市航空消防任务。近年来,我公司先后参加了交通部和海军司令部在青岛举行的“全国首次军地联合海上搜救演习”、与边防局联合举行的“海上反偷渡演习”、与消防局在济南举行的“全国消防演习”。还参加了“渤海湾沉船事故大搜救”,并多次在青岛海区抢救国际国内伤病船员。由于各种任务完成出色,先后得到了交通部、外交部、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家园林局及东北、西南航空护林站等单位的高度评价和奖励。为了充分发挥直升机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我公司与有关部门合作先后成立了“青岛市航空消防站”、“青岛市120航空急救站”、“山东海上航空搜救中心”,以上各站的成立均为全国首次。为城市建设和抢险救灾发挥了重大作用。经过10年来的不断改革,公司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技术管理程序。公司现有的飞行人员、机务人员、航务人员均为从部队转业的技术骨干以及民航学院毕业的专门技术人材,均已通过民航总局严格的技术考核,并到得了相应的技术执照,为公司的大发展,为保障各种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保障飞行安全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我公司向全国用户承诺,愿为全国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